Nghiên cứu cách biểu đạt số ước lượng trong tiếng Hán (đối chiếu với cách biểu đạt tương đương trong tiếng Việt)

众所周知,语言是人类的交际工具,人们学习外语是为了国际交际的目的,作为全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民族语言,汉语在语言学界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学习和研究汉语的人士越来越多,汉语言在各个方面都得到学者的重视。 自然界中经常存在着一种现象,就是物体的模糊现象。这一现象导致了人们认识中关于对象、类属、边界和情态的不确定性。语言也深受社会的影响,因此也形成了模糊性这个特征。在自然语言中,句子所使用的词语很多是模糊意义的词语,如汉语中表示概数的“来、多、上下、左右、前后、几、约”等词语的基本意义就带有模糊的性质。 模糊语言是相对于精确语言来说的,它的主要特点就是表达的概念模糊不清,具有不确定性。数词是语言的一类,因此数词也具有模糊性质,表现在数词语义本身的模糊性和数词的模糊表达。数词有时候并不表示精确的数目,而表示非精确的某一概数,概数具有很大的模糊性。在现代汉语中,数词表达模糊意义随处可见,“几、两、三、十、百、千、万、亿”等数词既可以表示精确数目,也可以表示模糊的、非精确的某一数目。这种奇特的表示可归于夸张手法之一,是各种著作、尤其是文学作品中一种有效的表达工具,它能够收到精确数词绝对不能达到的艺术效果。数词所表达的非精确的数目被称为概数。概数表示法非常丰富,概数除了由数词的引申义造成之外,还表现在数词跟表概数的词语结合表示,表概数的词语如“多、来、左右、以上、以下、前后、上下、近、约、超过、数、上、成”等。另一种概数表示法是由两个相邻的数词连用表示,如“两三天、三五个”等。现代汉语概数表示法可以表现在以下几种形式:数词直接表示概数、数词连用表示概数和数词跟表示概数词语结合表示等。 我们的实际考察结果表明,现代汉语概数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泛,概数的意义也丰富多样,但各语言学家有关概数和概数表示法的观点是不一样的,至今尚未达成一致。 在学习和研究汉语的过程中,汉语本身诸多语言现象对汉语作为第二语言的学习者、特别是越南学习者来说是难以理解的,汉语的概数表示法对越南学习者来说也是如此难以解释清楚。因此本人决定选择《现代汉语概数表示法研究(与越南语相对应的表达形式对比)》作为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课题。希望通过认真的考察和研究对现代汉语概数表示法的结构和意义作了全面的介绍,大概了解那丰富多样的汉语概数表示法。然后在了解汉语概数表示法的基础上,对汉语概数表示法和越南语相对应的表达形式进行对比,找出两者的异同,为越南汉语学习者提供一份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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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 关键词:汉语概数,概数表示法,汉、越对比 概数表示法是现代汉语常用的一种表达形式,概数的表示由数词或数词短语跟表示概数的词语结合共同表示。主要有:数词连用表示概数,数词直接表示概数,数词或数词短语前加表示概数的词语和数词或数词短语后加表示概数的词语。如果数词是封闭的一类,是属于语法范畴的,那么概数却是无穷无尽的,属于语义范畴。可以说概数是运用数词表示的不确定的数目。概数的意义取决于跟数词结合的那些概数助词,形成三种概数意义:倾向于“多”之义,倾向于“少”之义和表或多或少之义。 汉语概数表示法非常丰富,具有长久的历史,它们在使用中具有高低之分,使用频率不同,有的带有书面语色彩,有的带有口语色彩。可见,汉语概数表示法并不是简单的一种表达形式,而且各语言学家关于概数的结构和意义仍然存在着不同看法,各有各的意见,引起概数的理解和运用更加困难。 本论文以现代汉语为主体,越南语为参照体系,将汉语概数表示法和越南语相对应的表达形式进行对比,发现两种语言之间概数表示法不是一一对应的,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有的汉语概数表示法在越南语的相对应表达形式所表示的概数义并不一样,甚至相反。这儿说明概数的模糊性质,反映它们在翻译过程中的灵活性。 全文目录 表格目录 次序 题目 页码 表1 现代汉语概数表示法考察结果 20 表2 现代汉语数词连用表示概数所使用的数词考察 22 表3 四字格形式-非连续的数词连用考察 27 表4 四字格形式-非连续的数词连用所使用的数词考察 28 表5 数词直接表示概数的考察 32 表6 “几”表示概数的三种形式考察 33 表7 现代汉语数词“两”的使用考察 35 表8 数词或数词短语后加表示概数的词语考察 39 表9 “多”、“来”、“把”表示概数义的对比表 51 表10 “左右”、“前后”、“上下”表示概数的意义及其差异 57 表11 数词或数词短语前加表示概数的词语考察 61 表12 越南语概数表示法的使用考察 71 表13 越南语数词连用表概数所使用的数词考察 75 表14 现代汉语概数表示法跟越南语相对应表达形式对比 78 表15 汉语和越南语概数意义的对比 79 表16 汉语表示概数的“几”和越南语相对应的表达形式 82 表17 汉语“几”单独表示概数和越南语相对应的表达形式 83 表18 “几+位数词”表示概数和越南语相对应的表达形式 85 表19 “数词(限于十或系位组合)+几”表示概数和越南语相对应的表达形式 87 表20 汉语数词连用表示概数和越南语相对应的表达形式 89 表21 现代汉语四字格形式- 非连续的数词连用和越南语相对应的表达形式 91 表22 汉语表概数的“多”和越南语相对应的表达形式 94 表23 汉语表概数的“来”和越南语相对应的表达形式 96 前言 1. 选题理由 众所周知,语言是人类的交际工具,人们学习外语是为了国际交际的目的,作为全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民族语言,汉语在语言学界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学习和研究汉语的人士越来越多,汉语言在各个方面都得到学者的重视。 自然界中经常存在着一种现象,就是物体的模糊现象。这一现象导致了人们认识中关于对象、类属、边界和情态的不确定性。语言也深受社会的影响,因此也形成了模糊性这个特征。在自然语言中,句子所使用的词语很多是模糊意义的词语,如汉语中表示概数的“来、多、上下、左右、前后、几、约”等词语的基本意义就带有模糊的性质。 模糊语言是相对于精确语言来说的,它的主要特点就是表达的概念模糊不清,具有不确定性。数词是语言的一类,因此数词也具有模糊性质,表现在数词语义本身的模糊性和数词的模糊表达。数词有时候并不表示精确的数目,而表示非精确的某一概数,概数具有很大的模糊性。在现代汉语中,数词表达模糊意义随处可见,“几、两、三、十、百、千、万、亿”等数词既可以表示精确数目,也可以表示模糊的、非精确的某一数目。这种奇特的表示可归于夸张手法之一,是各种著作、尤其是文学作品中一种有效的表达工具,它能够收到精确数词绝对不能达到的艺术效果。数词所表达的非精确的数目被称为概数。概数表示法非常丰富,概数除了由数词的引申义造成之外,还表现在数词跟表概数的词语结合表示,表概数的词语如“多、来、左右、以上、以下、前后、上下、近、约、超过、数、上、成”等。另一种概数表示法是由两个相邻的数词连用表示,如“两三天、三五个”等。现代汉语概数表示法可以表现在以下几种形式:数词直接表示概数、数词连用表示概数和数词跟表示概数词语结合表示等。   我们的实际考察结果表明,现代汉语概数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泛,概数的意义也丰富多样,但各语言学家有关概数和概数表示法的观点是不一样的,至今尚未达成一致。 在学习和研究汉语的过程中,汉语本身诸多语言现象对汉语作为第二语言的学习者、特别是越南学习者来说是难以理解的,汉语的概数表示法对越南学习者来说也是如此难以解释清楚。因此本人决定选择《现代汉语概数表示法研究(与越南语相对应的表达形式对比)》作为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课题。希望通过认真的考察和研究对现代汉语概数表示法的结构和意义作了全面的介绍,大概了解那丰富多样的汉语概数表示法。然后在了解汉语概数表示法的基础上,对汉语概数表示法和越南语相对应的表达形式进行对比,找出两者的异同,为越南汉语学习者提供一份参考资料。 2. 研究范围和对象 本论文的研究范围和对象是现代汉语概数表示法,主要着重于现代汉语常用的概数表示法所使用的词语和表达的意义。在前人所研究的基础上对汉语概数表示法的结构和意义进一步深入探索。同时将汉语概数表示法与越南语相对应的表达形式进行对比,找出两者的异同。 3.研究任务 对汉语概数和概数表示法作初步的总结,介绍汉语各语言学家对概数和概数表示法的界定、概念、结构和意义的不同观点,得出相对统一的看法作为研究汉语概数表示法的理论基础。 对现代汉语概数表示法进行全面的考察,弄清其结构、意义和使用等特点。 以现代汉语为比较主体,越南语为参照体系对现代汉语概数表示法与越南语相对应的表达形式进行对比,找出两者之间的相同和不同点。 4. 研究方法 本论文为了能够对现代汉语概数表示法做出全面的介绍,已经采取了统计、分析、归纳、对比、调查等研究方法,对有关汉语概数表示法进行研究,对实例加以分析、归纳,从而得出结论,阐明其结构和意义特点。在进行汉、越概数表示法对比的过程,使用对比理论来说明两者之间的异同。 5.语料来源 语料来源共1900多个现代汉语例句,大部分出现在小说、杂志、报纸上。语料主要来源于: 鲁迅著《阿Q正传》(论文里面简称“鲁迅”)和越南语翻译文版>, 来源: 老舍著《骆驼祥子》(论文里面简称“老舍”)和越南语翻译文版>, 作家出版社,Trương Chính, Ông Văn Tùng, Phương Văn 等人翻译 莫言著《丰乳肥臀》(论文里面简称“莫言”)中国工人出版社2003年和越南语翻译文版>, 文学出版社, Trần Đình Hiến 翻译 钱钟书著《围城》(论文里简称“钱钟书”) 王小波著《黄金时代》(论文里简称“王小波”) 张爱玲著《张爱玲典藏全集-1943年作品》(论文里简称“张爱玲”)哈尔滨出版社2003年 《中外经贸信息》半月刊- 2006年第18、19、20、21、22期(论文里简称18期、....、22期等) 一些中国现代散文;北大语料库;一些越南短篇小说 6. 论文结构 本论文除了前言、结语、参考资料以外,主要内容共分三章。 第一章:现代汉语概数表示法的有关问题 第二章:现代汉语概数表示法考察 第三章:汉、越语概数表示法对比 第一章:现代汉语概数的有关问题 现代汉语概数 概数的研究现状 至今中国人关于概数的研究也比较多,而且研究范围也很广泛。我们可以见到对概数进行历史的研究,概数语法、语义、语用研究,概数表示法研究,概数的对比研究等。谈到概数,很多语法著作谈得很简单。实际上,越是我们感到简单容易的问题越是难以掌握并准确运用的问题。我们已经考察了一些汉语语法著作有关概数的内容。结果表明,概数并不是那么简单,而关于概数的论述各有不同,各学者对概数的命名、范畴归属、表达形式以及语义解释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分岐。 关于概数的定义 概数在现代汉语中是使用频率较高的一种表达形式。概数又称为“约数”、“不定数”、“约量”等。可见,不同时期的语法著作对概数有不同的观点。“吕叔湘(1942年)在《中国文法要略》一书中将“表示不确定的数量”称之为约量。黎锦熙(1956年)称之为“不定数词”,与“定数词”相对;王力先生(1985年)称之为“大概的数目”,与“确数”相对”张卫国、梁社会《概数的性质及语义解释》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6月第23卷第3 期 ;吕叔湘在1990年发表的《吕叔湘文集》里又使用“概数”的术语。朱德熙先生(1997年)称其为“概数”,指“放在复合数词和量词之间表示概数”的词语;丁声树(1979年)称之为“大概的数量”;邢福义(1998年)也使用“概数”这一术语;张斌(2000年)使用“约数”是表示“不定的数目”。刘月华等(2003年)谈到“大概的数目”。孙德金(2002年)讲“概数”就是“不确定的数目”。从这些名称,大概可以看出对概数认识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认识过程。至今,“概数”这个术语才被固定下来。 关于概数的范畴 现代汉语各语法学家对概数的范畴归属主要有两种不同的看法。 第一种看法认为概数是数词的小类,属于语法范畴。一些语法著作把概数归入数词,是数词的一个小类。“黎锦熙(1956年)的《新著国语文法》认为,数词分为“定数词和不定数词”,“不定数”又分为“余数不定”(如‘两个多月’)和“全数不定”(如‘十来斤’)”丛冰梅《约量词语研究综述》成都大学学报(社科版)2004年第4期 。朱德熙(1997年)的《语法讲义》也认为“数词包括系数词、位数词、概数词”等。 第二种看法认为概数不是数词的小类,是运用数词表示的数目中的一种,不属于语法范畴而属于语义范畴的。一些语法著作认为“概数”不是数词的小类,而是利用数词表达的数目的一种表示法,用来表示不确定的数目。其代表作有丁声树(1979年)的《现代汉语语法讲话》,此书认为“表示大概的数量,有三种方式…”; 黄伯荣等(1997年)的《现代汉语》中说“数词表示数目和次序。表示数目多少的叫基数。基数可以用来构成序数、倍数、概数”。同时还介绍两种概数的表示法;张斌(2000年)[6]的《现代汉语实词》认为“约数是表示不定的数目的”;孙德金(2002年)[4] 在《汉语语法教程》关于概数也说道“概数就是不确定的数目”;刘月华(2003年)[5] 著的《实用现代汉语语法》也谈到“一个大概的数目。” 朱德熙的《语法讲义》中谈到概数词,但只指“来、多、好几”等,认为“概数词……表示概数”,同样认为概数是数词表示的数目的一种。 有的语法著作又把上述两种观点笼统起来。邢福义的《汉语语法学》讲道“现代汉语数词系统,包括统数系统和序数系统。统数系统,除了基数,还包括概数、倍数和分数”然后说到“概数助词‘多、来、把’有时用在统数词后边,表示概数”等。 上述汉语各语法学家关于概数所属范畴的不同看法或许反映了他们对概数认识的变化过程。概数是个语法范畴还是个语义范畴的概念?如果概数是个语法范畴,概数就是数词中的一个小类。如果概数是个语义范畴,概数就是运用数词表示的数目中的一种。(在下面1.1.2 一节“概数的范畴归属”中我们会详细解释这个问题。) 关于概数的语法研究 概数的语法研究主要谈的是概数的表达形式。现代汉语各语法学家关于概数的表达形式写得比较丰富,而且大多数是大同小异,略看几个代表学者的看法。 丁声树等(1979年)[16]对表示大概的数量介绍了三种形式。 (1)接近的两个数词并列。 (2)在数词“十、百、千、万”前头用“成、上、小”一类字,或者后头用“把、来、多”一类字。 “至多、至少、以上、以下、左右”可以同任何数量词连用。 (3)用“多少、几、两”。 黄伯荣,廖序东等(1997年)[10]认为概数的表示法有两种。 (1)在基数后面分别加上“多、把、来、上下、左右”等概数词。 (2)相邻的两个基数连用。 邢福义(1998年)[17]概数所采取的形式有下面几种。 (1)数词形式,如“十五六、二三十、几、许多、无数”。 (2)非单纯的数词形式,如“三十左右、二十上下”。 (3)概数助词“多、来、把”用在统数词后边,表示概数。 张斌,方绪军(2000年)[6]概数的表示有以下几种。 (1)数词或数词短语前加其他成分,如 “成”、“上”、“数”、“小”、“近”、“约”之类。 (2)数词或数词短语后加其他成分,如 “多”、“来”、“把”、“以上”、“以下”、“上下”、“左右”、“开外”之类。 (3)数词或数词短语带“几”表示概数。 (4)数词或数词短语直接表示概数。常见的有“两”。数词短语表示概数的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一)系数词连用。(二)相邻的系数词连用,后边加位数词。(三)相邻的位数词连用。(四)以“百儿八十”、“千儿八百”、“万儿八千”之类的形式表示概数。 (5)不用数词表示概数,如“几”、“数”、“若干”、“无数” 、“少数”、“多数”之类。 郭攀(2001年)[28]从表示形式与数目间的关系入手,将概数的表达形式分为下面几种。 (1)数目形式。 (2)不含数目的他语形式。 (3)数目与他语词的结合形式。 孙德金(2002年)[4]汉语在表达概数时一般用以下方法。 (1)加“多”和“来”。 (2)加“几”。 (3)加“把”。 (4)加“左右”“上下”“以上”“以下”。 (5)邻近的数字连用。 刘月华等(2003年)[5]概数有以下几种 表达方式。 (1)两个相邻的数词连用。连用的一般为系数词,通常数目小的在前,数目大的在后。 (2)数词后加上表示概数的词语。主要有“来”、“多”、“把”、“左右”、“前后”、“上下”、“以上”、“以下”等。 (3)数词前加上表示概数的词语。主要有“成”、“上”、“近”、“约”等。 (4)“几”、“两”的活用表示概数。 张卫国与梁社会等( 2005年) [21]常用的表示概数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相邻的两个数词配合使用。 (2)确数后加表示大于或小于确数的范围的词,就是表示确数上下“活动范围”的词。这样的词主要有“左右、上下”和“来、多、余”。 (3)用“几”表示概数。 (4)动词加确数。如“差不多一点半”、“差一点10斤”、“近100人”中的“差不多”、“差一点”、“近”等动词。整个短语表示开放区间中的一个数目。 可见,现代汉语各语法学家从不同的角度来界定概数的表达形式。有的从概数的意义界定,但大部分从概数表示的语法结构来分类。就从语法的角度分类,各语法学家的看法也大有分歧。分歧来源于他们对数词、概数等尚有统一认识。如“多、来、把”有的认为是概数词,属于数词的一个小类,有的又认为是概数助词,同数词组合表示概数。对“几”来说,有的认为是数词,有的认为并非数词而是疑问代词。对“若干”、“无数” 、“少数”、“多数”、“许多”等词语也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下面在介绍概数表示法和概数表示法中所使用的词语时,我们将对这些问题加以解释。 关于概数的语义研究 概数的语义研究主要着重于概数所表示的意义。现代汉语概数的语法研究比较多,而语义研究还很薄弱,概数表示形式研究比较多,概数语义解释研究比较少,而且各有各的看法。 按郭攀[28],概数指的是“表示范围性概略义的数目类型”。概数义,以其同参照性数目间的关系为标准,大致可分为三类: (1)较参照性数目或多或少的数量,表示这类意义有“左右、上下、前后”等词语,还有两个数目连接表示概数的形式也表示这个意义,如“三五天、七八个”等。 (2)较参照性数目略少的数量,表示这类意义有“近、上”等词语。 (3)较参照性数目略多的数量,表示这类意义有“余、多”等词语。 张卫国、梁社会[21]也从语义解释的角度对概数进行研究,指出:概数与“确数”或“定数”相对,表示大概的数目和数量。概数的内在的确切含义是: 表示数轴上一个指定区间中的某一个数。这个区间在数轴上的位置一般由确数决定,区间范围由数助词或其他方法表示。从他的观点看,只能解释“十五六斤”、“一百多斤”、“十五斤左右”、“十来个”还是“几个”等表示概数的意义,不能对“60分以上”加以解释。因此他认为“60分以上”所表示的不是一个数目,而是一个集合,因此,它不是表示概数。 从上述研究现状,可以得出几个结论:尽管汉语各语言学家对概数己经进行了一些深入的研究,但是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从研究方法上看,过多的注重形式描写而缺少功能解释。大多数研究著作对概数的表达形式加以研究,尚未介绍概数的功能。从研究角度看,语法平面研究的比较多,而忽视语义、语用平面上的研究,研究多从语言本体入手,汉语概数与其他语言的对比研究也不够等。下面我们将对概数所属的范畴和概数的定义确定下来,进而弄清概数所表示的意义和概数的表示法。 概数的范畴归属 通过上述各汉语语法学家关于概数范畴归属的不同观点,我们可以看出概数范畴的不统一性。这一不统一性主要表现在两个观点:概数属于语义范畴还是语法范畴。我们认为概数与数词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但概数和数词是不是在同一个平面上发生关系就不很清楚了。数词是一个语法概念,属于语法范畴。如果概数跟数词一样属于语法范畴,概数应该在语法单位的分类中占有一席之地;如果概数属于语义范畴,就应该在语法单位的运用中加以讨论。换句话说:概数是数词中的一个小类,还是,概数是运用数词表示的数目中的一种。 第一种看法认为概数是数词中的一个小类。我们认为这种看法是不科学的、难以站住脚的。实际上,数词的基本属性是表示确定的数目,只有在具体语境下数词能够活用表示概数,或者跟所谓“概数助词”(如:多、来、把、左右、上下等)和量词共同结合表达某个概数,概数应该是一种相对于确定的数目的概念。在“三十来斤”、“五尺多长”、“三十岁左右”、“三四个人”等表示概数的词组中,概数不是由单个的数词表示的,而是由数词与“来、多、左右”等组合起来共同表示的,它们所表示的概数意义也是由这些“概数助词”决定。概数的另一种表达是由两个相邻或者不相邻的数词配合起来共同表示的。那么把数词与“来、多、左右”等的组合或者相邻两个数词的配合仍然看做数词,显然是站不住脚、不能自圆其说的。 再来,如果把概数作为数词的一个小类,叫做概数词,实际上这个小类是个空集,里面没有元素。把“来、多、好几”等称为概数词,其实并不恰当。它们本身不表示某一数目,很难称为数词。它们只是在“三十来个”、“三百多本”、“二十好几个”中与前面数词组合起来表示概数,它们的实在意义被淡化了,而起表示概数意义的作用,应该把它们看作一种概数助词。 第二种看法认为概数是运用数词表示的数目中的一种。这样一来概数与确数相对应。数词只是表示概数的一种工具。“三十来(斤)”、“五尺多(长)”、“三十(岁)左右”、“三四个(人)”等不能叫做数词。从语法结构看,它们是数词(或数词词组)与概数助词的一种组合,跟数词的范围是不一样的。我们只能从它们所表示的意义来确定范围。概数就表示不确定的数目,跟确数相对应,这样概数应该属于语义的范畴。 第一和第二种看法交叉的有朱德熙(1997年)[7]把数词分成:系数词、位数词、概数词等。所谓“概数词”就指“来、多、好几”等词语,他认为“概数词放在复合数词和量词之间表示概数”(如:二十来个、三百多本、二十好几个),同时认为概数是运用数词表示数目的一种;邢福义(1998年)[18]关于数词分类:“数词系统,包括统数系统和序数系统。统数系统,除了基数,还包括概数、倍数和分数。概数所采取的形式有的是数词,如“十五六、二三十、几、许多、无数”,有的则不是单纯的数词,如“三十左右、二十上下”。另外,概数助词“多、来、把”有时用在统数词后边,表示概数。如:三百多、三万三千多、十来、三十来、五百来、百把、千把、万把等。这一交叉的看法或许也反映了现代汉语各语法学家对概数认识的发展过程。 通过上述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汉语语法研究的早期各语言学家对概数认识不清楚,后来,他们逐渐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基本清楚了。概数,不属于语法范畴,不是数词的一个小类,而属于语义范畴。概数和数词是两个不同平面上的概念。概数不属于语法概念,因此概数不是一个语法单位,这样我们不必涉及概数是词还是词组这个问题,也不必谈到概数的语法功能了。 概数的定义 概数,顾名思义就是大概的数目。概数不是正确值,它可以有少量的差异,具有可靠性与参考性的价值。在日常生活中,对于无法用精确数字加以确切描述的数或量,一般都会使用概数。 “概数”不是一开始就得到统一认识的词语,在不同时期的不同语法著作中它具有不同的名称。这也反映了对概数认识的发展过程。在人们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我们可以给概数建立起一个作为参考的定义: “概数是表示的不确定的数目”。其表示法是数词直接表示或者数词跟别的词语结合表示。跟数词结合表示概数的词语如:多、来、近、上下、以上、以下、约、大约、左右、前后等。 概数与约数 谈到概数的时候,有人还使用“约数”这一术语。 《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商务印书馆-1998)给“概数”一词的解释:“大概的数目。或者用几、多、来、左右、上下等来表示,如几年、三斤多米、十来天、一百步左右、四十岁上下;或者拿数词连用来表示,如三五个、一两天、七八十人。” 同上一部词典给“约数”解释是:“(1)大约的数目。(2)一个数能够整除另一数,这个数就是另一数的约数。如2,3,4,6都能整除12,因此2,3,4,6都是12的约数。也叫因数。” 可见,“概数”倾向于语言范围,“约数”倾向于数学范围。因此本论文为了达到术语的统一目的,决定使用“概数”的术语。 概数与概数词 “概数”和“概数词”是否一样的?这点是各语法学家关于概数的认识上所存在的带有根本性的分歧。下面我们看朱德熙和邢福义两位语法学家的观点就能够清楚这一问题。 朱德熙先生在《语法讲义》[7]把概数词归为数词的一小类。他把“来、多、好几” 称为概数词,通常位于复合数词和量词之间表示概数。例如:二十来个、三百多本、二十好几个。 邢福义先生在《汉语语法学》[18]一书又把 “多、来、把”等词语叫做概数助词。这些概数助词有时用在统数词后边表示概数。例如:三百多、三万三千多、一碗多、两瓶多、三十来、五百来、百把、千把、万把、丈把(土布)、斤把(苹果)、个把(坏人)。 两位教授都认为“数词”和“概数”属于共同的语法范畴,“概数词”是“数词”的一小类。而上面我们已经把这个问题解决清楚,概数和数词不是同一个平面而属于两个不同的平面。“来、多、好几”并非数词的小类- 概数词。它们加在数词或数词词组后面来表示概数,因此具有助词的性质,可称为概数助词。这样,按朱先生的观点把它们叫做“概数词”是不合理的。 实际上也有一些语法学家论述概数的时候使用“概数词”这一术语。但根据上面解释明显是不科学的。本人认为应该排除“概数词”的观点。 概数的意义 概数的形成由客观和主观两个原因而产生出来的。客观原因指的是语言自然存在的模糊性质。概数这一意义概念也毫无例外的存在着模糊性。主观原因的就是:在交际过程当中,有时人们不知道一个确切的数目,或者不愿意说出准确的数目,却喜欢使用一个大概的数目。具体的原因可有三种: 第一,当正确的数量不是那么重要,我们只需大概知道数量的大小就可以时,为了沟通方便,我们会用概数来表达。例如: (1)按照目前的安排,一旦禁令被正式取消,每年大约有36.5万人将前往台湾观光,即每天大约1000人。(19期) 实际上不能每天前往台湾观光人数都是1000人,例(1)中“大約1000人”不是精确的数目,而是大概的一个数目,使用起来比较便于记忆。 第二,当某一数量在某一段时间内不断有微幅变化时,我们会用概数来表示该数量。此概数通常用该数量不易浮动的较高位数来表示,而较低位数则用0 来表示。例如: (2)第十届宁波国际服装的核心活动——第十届中国国际服装服饰交易会将于10月22日至24日在宁波举行……预计届时国内外采购商将达8500名以上。(19期) 此届交易会尚未发生,因此“8500名以上”只是估计的不确定的数目。 第三,记录测量结果时,常会因工具上的误差及人为测量上的误差,而无法得到“真值”,我们通常会取概数至我们感兴趣或所能容误差的最低阶单位。例如: (3)谁知道气候虽然每天华氏一百度左右,这种又甜又冷的冰淇淋作风全行不通。(钱钟书) 由于上述各种原因,在交际中人们经常使用概数,不论在书面语还是口语里,概数的出现极为常见。谈到概数的意义,人们一般想起不确定的某一数目,实际上概数不是那么模糊不清,而具有一定的范围。根据前人所研究的成果,可以将概数意义归纳为三种: 第一:倾向于表“多”之义常用“多、余、以上、以外、开外、超过”等词语表示。例如: (4)辛楣俩去了一个多钟点才回来。(钱钟书) (5)辛楣等三人每人剩八十余元。(钱钟书) (6)那男孩子的母亲已有三十开外。(钱钟书) (7)而颇有跑的表示的,是那些五十岁以上的老者们。(老舍) 第二:倾向于表“少”之义常用“以下、以后、以内、几、两、近、成、上、数”等词语表示。例如: (8)在这里,二十岁以下的——有的从十一二岁就干这行儿——很少能到二十岁以后改变成漂亮的车夫的。(老舍) (9)其时几个旁听人倒也肃然的有些起敬了。(鲁迅) (10)医生一星期前才证明她不是病,是怀近四个月的孕。(钱钟书) 第三:表示不确定的、倾向于“略多”或“略少”之义可以使用“ 左右,上下、前后、来、约”等词语或数词连用方式来表示。例如: (11)大约半点钟,——未庄少有自鸣钟,所以很难说,或者二十分。(鲁迅) (12)十一点钟左右,一个练习生来请他听电话。(钱钟书) (13)我要给阿Q做正传,已经不止一两年了。(鲁迅) (14)二十来的岁,他已经很大很高。(老舍) 其实,这样分类也不是绝对的。实际运用中,在很多情况下,概数的表示显得很灵活,不受任何因素的制约,表示出其模糊性质。因此,能够掌握概数的意义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 现代汉语概数表示法 概数表示法 表示概数的方法被称为概数表示法。谈到概数是谈到意义的问题,而概数表示法就涉及到结构和用词的问题。根据上述介绍各汉语言学家对概数的研究,可看出他们对概数表示法上也存在着不同看法。 关于概数表示法的结构,大部分汉语语法学家都根据概数表示法中个词的位置和结合形式出发,将汉语概数表示法分成不同形式。 二分法:黄伯荣,廖序东,邢福义等人介绍概数的两种表示法,即数词形式,如:十五六、二三十、几、许多、无数等和数词后边加上“多、把、来、上下、左右”等词语形式。持二分法的没有涉及到数词前加上“近、约、成、上”等动词之类的词语表示概数的形式。 三分法:持这种看法有丁声树、郭攀等人。丁声树介绍了三种概数表达形式,包括:(1)接近的两个数词并列;(2)在数词“十、百、千、万”前头用“成、上、小”一类字,或者后头用“把、来、多”一类字。 “至多、至少、以上、以下、左右”可以同任何数量词连用;(3)用“多少、几、两”。他把“几、两”等归为独立的表达形式。 郭攀将概数的表达形式分为下面三种,包括:(1)数目形式;(2)不含数目的他语形式;(3)数目与他语词的结合形式。其中数目与他语词的结合形式里面又分成两小类,即数目前加他语词和数目后加他语词。 四分法:刘月华、张卫国与梁社会等认为概数有以下四种表达方式。 (1)两个相邻的数词连用。 (2)数词后加上表示概数的词语。主要有“来”、“多”、“把”、“左右”、“前后”、“上下”、“以上”、“以下”、等。 (3)数词前加上表示概数的词语。主要有“成”、“上”、“近”、“约”等动词之类的词语。 (4)“几”、“两”的活用表示概数。 持四分法的观点认为“几”本来是疑问代词,但有时并不表示疑问而用来表示概数。数词“两”在具体语境下也可以表示概数。 五分法:张斌,方绪军等认为概数的表示有以下五种。 (1)数词或数词短语前加其他成分,如 “成”、“上”、“数”、“小”、“近”、“约”之类。 (2)数词或数词短语后加其他成分,如 “多”、“来”、“把”、“以上”、“以下”、“上下”、“左右”、“开外”之类。 (3)数词或数词短语带“几”表示概数。 (4)数词或数词短语直接表示概数。常见的有“两”。数词短语表示概数的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一)系数词连用。(二)相邻的系数词连用,后边加位数词。(三)相邻的位数词连用。(四)以“百儿八十”、“千儿八百”、“万儿八千”之类的形式表示概数。 (5)不用数词表示概数,如“几”、“数”、“若干”、“无数” 、“少数”、“多数”之类。 孙德金也介绍概数表示法有以下五种:(1)加“多”和“来”;(2)加“几”;(3)加“把”;(4)加“左右”“上下”“以上”“以下”;(5)邻近的数字连用。 他们从结构上看都确认数词连用表示概数的表达形式。他们或多或少、直接或间接地谈到跟数词结合表示概数的词语,如“多、来、把、左右、上下、成、近、约”等并说明它们的结构位置,形成概数的两种表达形式,即数词后加表示概数词语和数词前加表示概数词语。有人认为“两”直接表示概数时,是数词的活用现象。 关于“几”这个词,有的归为数词,是“数词活用表示概数”的一种;有的把它归为非数词之类,和“数”一样是“不用数词表示概数”的一种。 关于 “多少 、许多 、若干、无数 、少数、多数、大多数”等词语,有人认为它们是直接用来表示概数的词语,属于“不用数词表示概数”之类。的确,它们不属于数词一类,但它们所表示的是概数吗?我们查阅《应用汉语词典》一番,发现这些词语本身所表示的意义不是“很大数量”、“较大数量”、“很多”、“极多”、“极大”,就是“较少的数量”。总之,他们所表达的意思是“大数量”或“少数量”。我们可以说“若干年、若干次、多数代表、少数人、无数英雄人物、多少次、大多数国家”等表示“多数”或者“少数”。这样“概数”所表示的“不确定的数目”比这些词语所表示的“不定数量”更会明白一些。概数义跟表示概数的数词密切相关。数词与概数助词之间的支配关系决定此概数义。因此,本文里面把“多少 、许多 、若干、无数 、少数、多数、大多数”等词语排除在外,略之不谈。 在总结前人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我们对概数表示法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数词连用表示概数 (2)数词直接表示概数 (3)数词或数词短语后加表示概数的词语 (4)数词或数词短语前加表示概数的词语 我们认为在概数表示法中,数词扮演着主要角色。我们只能根据数词的确定性来体现概数的不确定性,因此谈到概数的时候是离不开数词的。 关于概数表示法中所使用的词语,至今仍然存在不同的意见。下面我们打算介绍概数表示法中常用的一些词语,并作出相对统一的观点作为论文的理论依据之一。 概数表示法中所使用的词语 现代汉语数词 汉语数词是概数表示法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谈到数词时,各语法学家的观点也大同小异。一些术语、概念等还未达成统一的认识。笔者在此谨介绍几个观点,从而提出自己的看法,便于下一步考察研究概数表示法的工作。 丁声树[16]把数词分为基数、序数两种。 马真[13]谈到数词时,就把数词分为基数词和序数词两类。基数词表示数目的多少,如:一、二、一百、五十、五十亿。 朱德熙[7]把数词分为系数词、位数词、概数词三种,还要把“好些”、“若干”、“半”等词语归为数词之类。 (1)系数词: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两、几、多少。 (2)位数词:十、百、千、万、亿。 (3)概数词:来、多、好几。 (4)好些,若干:这两个数词的特点是能够直接放在名词或量词前头(好些人、若干人、好些个人、若干吨钢)。 (5)半:“半”能够放在量词之前(半个、半斤),还能放在数量词之后(一个半,三斤半),但不能跟位数词组合(*半千,*半亿)。 邢福义[17]认为“数词是起计数作用的词。一个词,如果具有跟量词结合起来共同表示数量的能力,这个词是数词”。在他的看法下: “三、第三、几、许多、无数”等都是数词。 邢先生把数词分为两大类:统数系统和序数系统。统数系统又包括基数、概数、倍数和分数。 张斌[6]认为“数词是由“一、二、八、九、十、百、千、万、半、零”等若干个词构成的一个封闭类。” 张先生把数词分为两类: 位数词和系数词。位数词是“十、百、千、万、亿”等。系数词是“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半、零”等。 黄伯荣,廖序东[10]给数词下个定义是:“数词表示数目和次序。表示数目多少的叫基数,如“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白、千、万、亿、零、半”。基数可以用来构成序数、倍数、概数。” 孙德金[4]认为数词是用来表示数目的词。他把数词分为基数和序数。基数是指数目的多少,如:一、二、十一、三分之一、零点三、五倍等,序数是表示次序的数目,如:第一、初一、老二等。 刘月华在《实用现代汉语语法》[5]这本书里面讲道:数词是表示数目的词。数词包括基数词、序数词,基数又包括整数、分数、小数和倍数。 在有关数词的各种论著中,给数词所下的定义可分为两种: 第一种:表示数目的词叫数词。持此种观点的有邢福义、刘月华、孙德金等。 第二种:表示数目和次序的词叫数词。持此种观点的是黄伯荣、廖序东等。 所谓数目,就是指数量的多少。根据第一种定义,我们可以认为“一、二、三千万、一千二百、一万二千”等表示数目多少的词是数词,而“第一”、“第二”、“初一”、“初二”等与数目多少无关的词,则不应算在数词之列。但持此观点的各语法学家在对数词分类时,又把表次序的“第一”、“第二”、“初一”、“初二”列为数词,称为序数词,这不免有矛盾之处。显然这样定义数词不够严密的。我们也认为“第一”、“第二”、“初一”、“初二”等表示次序的词语应该归于数词一类。这里“第”、“初”单独出现时没有实在意义,被看作词缀,因此跟“一”、“二”等数词结合的时候构成的“第一”、“初二”等仍然看作一个词。 第二种定义,它把表次序的词概括进去,较第一种定义全面了些,但仍有问题。“数目”有大有小,“一”表示数目,“一千二百”、“一亿四万三千”也表示数目,那么,“一”、“一千二百”、“一亿四万三千”都归为数词,数词的内在成分就是无穷无尽的了。而据张斌《现代汉语实词》[6]的观点 “数词是用来表示数目的,但表示数目的词语并不都是数词。” 这里“五十、二十八、一百零八、一百五十、四分之一、一千三百五”之类都归于数词词组。所谓系位构造组成的“二十、十七、三十”之类也归于数词词组,而不是复合数词。 可见,数词是一个封闭的、可数的词类。 关于数词所属的成分,各语法学家的看法也不一致。大部分认为“零、半、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亿、兆、”等都是数词。关于“几”,有的认为是数词,有的认为不是数词而是疑问代词。有人又把“好几”、“好些”、“若干”、“多少”、“来”、“多”、“许多”、“无数”等归为数词。我们认为“多少”是疑问代词。“许多”、“若干”、“无数”是形容词。“好几、好些”是词组。“来”和“多”本来是趋向动词和形容词,不能归于数词。 现代汉语的“几”本来是疑问代词,“代词实际上是从实词各类中把一些具有临时称代功能的词抽出来形成的一个特殊类别。从语法功能看,代词实际属于不同词类”郭锐著《现代汉语词类研究》,商务印书馆,2002年 。“几”带有数词性质,“几”必须与量词组合才能修饰名词,如“几篇论文”(不能说成“几论文”)。“几”也可以前加“第”来询问次序,如:“这次考试你第几?”可见,“几” 可以出现在数词所能出现的所有位置上。因此,我们认为“几”也可以当作数词用,具有很强的计数功能。本论文里面暂时把“几”归于数词,在概数表示法中是数词直接表示概数的形式。 这样下来,我们可以给数词下一个定义:“数词是一个封闭的词类,它由若干词组成:“零、半、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亿、兆、几、第一……第十、初一……初十”等。”我们根据这些词意义的不同进行分类: 系数词:零、半、一、二、两、三、四、十 基数词: 位数词:十、百、千、万、亿、兆 数词 问数词:几 序数词 : 基数词前加 “第”“初”等构成    (如:第一、初一、第三、初三) 这里还要说明几点: (1)“十”具有双重身份,“十”既是系数词又是位数词,当它作为系数词时,可与位数词“万、亿、兆”组合;当它作为位数词时,可与“零、半、十”以外的系数词组合,如“三十”“七十”“八十”。 (2)“半”是个特殊的数词,“半”跟其他数词一样出现在量词前表数量,如“半斤花生”、“半个梨”等。另外,“半”也可以出现在量词后面。这跟别的数词是不一样的,如“三个半”、“两吨半”、“一半”等。但是“半”不能跟别的数词连用表示概数,我们不能说“半一个”“两半个”等来表示概数。 概数表示法中所使用的其他词语 汉语概数表示法中,除了数词以外,还借用了其他词类的一些词语。这些词语跟数词结合表示概数意义。它们可能属于不同词类,但表示概数的时候,跟数词结合都起着补助作用,表示概数的意义范围。在这里,我们把这些词叫做概数助词。概数助词大部分借用于方位名词、形容词、动词、量词等。下面介绍了几个典型的词语。 借用于名词的词语 借用于方位名词的有“左右、前后、上下、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以内”等。“从语法意义上看,这些词都可以表示位置。方位词放在一个体词后面构成方位结构。方位结构是一种定中偏正结构,判断的标准是:前面的定语是后面成分的参照。方位词表示相对位置或方向,所谓相对位置,即需要参照物的位置。”郭锐著《现代汉语词类研究》,商务印书馆,2002年 这些方位名词参与概数表达形式时,全都位于数词或数词短语后面,以前面数词或数词短语所表示的数或量为参照点来表示相对的数或量。它们所表示的概数义取决于这些方位名词的基本意义。如“左右、上下、前后”等词语的基本义是表示向左、右,上、下,前、后相对应的两个方向浮动,用来表示概数时,就表示与某一数值相去不远,略多或略少。“以上” 表示高于或前于某一点,“以下”表示低于或后于某一点。表示概数时,它们分别表示相当的意义。 借用于名词的词语还有“余、数”等。“余”表示零数,表示概数时,相当于“多”之义,例如:上百余里,二百斤有余。“数”指数目的,表示概数时,相当于“几”的意思。 借用于动词的词语 借用于动词的词语有“近、达、超过、成、上、接近、将近、来”等词语。这些词语的基本意义是表示接近、靠近、达到、促成、越过、由后面赶到前面等意思。表示概数时,它们一般位于数词前面,表示的概数义跟基本义相同,表示接近、靠近、达到、越过某个数目。 “来”的基本意义是表示从别的地方到达说话人所在的地方。表示概数时,“来”被当作助词,其结构位置是在数词后面或量词后面。 借用于其他词类的词语 这里可谈到借用于形容词的“多”,借用于量词的“把”,借用于副词的“约、大约”等。表示概数时,所表示的概数义跟这些词的意义基本相同。 汉语词的分类是比较复杂的一个问题,一个词可以同时归属很多词类。因此上面的词的分类具有相对性的。而本论文的研究对象是汉语概数和概数表示法。在表达概数的时候,这些词语一般来说都要与数词或数词词组结合来表示,概数的意义由这些词语与数词或数词词组之间的支配关系所决定的。我们暂时把它们称为概数助词,并且考虑它们的结构位置和意义。关于它们所属的词类问题,今后会另行研究。 下一章我们将深入研究概数表示法及其意义。汉语概数是非常广泛的问题,谈到其表示方法也是丰富多样的。对于本论文的范围来说,是不可能涉及所有的问题。因此本人拟定从常用的概数表示法入手。 小结 现代汉语概数是使用频率较高的一种表达方式。当正确的数量不那么重要或者不明确,我们只需要知道某个大概的数量时,就用上了概数。概数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泛,不论在书面语还是口语里,概数的出现频率颇高,在科学、经济、政治、法律、文学、教育等领域上最常用的。 概数属于语义范畴,表示不确定的某个数目。现代汉语概数表示法大致有以下几种: (1)数词连用表示概数 (2)数词直接表示概数 (3)数词或数词短语后加表示概数的词语 (4)数词或数词短语前加表示概数的词语 在概数表示法中,数词占有重要地位,数词跟概数助词结合表示概数意义。概数义大致分为三种:(1)倾向于“多”之义;(2)倾向于“少”之义;(3)倾向于“或多或少”之义。 第二章:现代汉语概数表示法考察 为了获得有关现代汉语概数及概数表示法的可靠依据,本人集中考察现代汉语表示概数的例句共有1924个。考察结果表明:现代汉语概数表示法处处可见,所使用的词语极为丰富多样,但它们之间的使用频率不同,具有高低之分。有的常用于书面语,有的常用于口语。具体情况列于下表: 表1:现代汉语概数表示法考察结果 次序 表概数的词语 例句数量 比例(%) 1 几 616 32.00 2 数词连用(包括四字格词组:128) 351 18.29 3 多 248 12.88 4 近 118 6.13 5 以上 103 5.35 6 两 98 5.09 7 左右 78 4.05 8 约/大约 66 3.43 9 超过 61 3.17 10 好几 64 3.32 11 来 34 1.77 12 余 26 1.35 13 以下 16 0.83 14 别的数词(三/十/百/半) 12 0.62 15 以前/以后/以内/开外/望外等数词后加之类 8 0.42 16 不满/不足/大于/小于/少于等数词前加之类 7 0.36 17 达 5 0.26 18 数 4 0.21 19 把 3 0.16 20 上 3 0.16 21 上下 2 0.10 22 前后 1 0.05 23 成* (2) (0.10) 总数 1924 100 表1中的词语按使用频率的高低来列入。可见,表概数的词语中,“几”位于首位,而且比起其他表示概数的词语来讲,差距比较大。位于第二位和第三位分别是“数词连用”和“多”,其次是“近”。有的词语表概数的使用频率却很少,如“达、数、把、上、上下、前后”等,甚至极少,如表概数的“成”这个词语找不到单独使用表示概数的句子,而“成”要跟“上”结合组成四字格词组表示概数。本论文中把这些句子归于四字格形式。因此表1中表概数的“成”的例句数量放在挂号里面。 按第一章所介绍的概数表示法,表1中表示概数词语根据表达形式、结构和意义而分为四个小组,包括: 第一小组:数词连用表示概数。一般情况下,相邻的数词连用为多数,不相邻的数词连用现象也存在,另外其他一种特殊情况是四字格形式- 非连续的数词连用。四字格词组是汉语词汇里面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且使用频率也很高。由数词组成的四字格词语非常丰富,因此本论文特定选择四字格形式- 非连续的数词连用方式作为研究对象之一。 第二小组:数词直接表示概数。现代汉语的每个数词本身都蕴含着深刻的文化意义。数词除了表示正确的数目以外,在很多情况下,数词所表示的意义并不指确数,而指一个不确定的数目。在考察过程中,本人发现现代汉语数词“几”和“两”表示概数的使用频率很高,而其他的数词比较少见。因此,本文集中介绍两个表示概数的数词,就是“几”和“两”。 第三小组:数词(或数词短语)后加表示概数的词语,如:多、来、把、余、左右、前后、上下、以上、以下等。我们认为表概数的“余”跟“多”的使用和意义基本上是相同的,而“余”的使用率比“多”少得多。所以本文里面“余”略之不谈。我们根据这一小组表概数词语的表达形式、结构和意义,把它们分别介绍如下: 多、来、把 左右、前后、上下 以上、以下 第四小组:数词(或数词短语)前加表示概数的词语,如:近、约(大约)、超过、达、成、上、数等。由于表概数的“达”使用率很少,因此本文中也略之不谈。我们根据这些词语的表达形式和意义上的相同和不同点,把它们分别介绍如下: 近、约(大约)、超过 成、上、数 下面我们再详细介绍以上几组概数表示法,同时对每组中的词语进行比较,找出它们之间的相同和不同点。 数词连用表示概数 数词连用表示概数是汉语概数表达的常见的表达形式。据表1,数词连用方式的比例占概数表示法总数的18.29%,居位第二。数词连用一般是两个相邻的数词连用,如“一二”、“两三”、“三四”、“七八”等,有时是两个不相邻的数词连用,如“三五”、“五七”等,但比较少见。我们将这一类归为AB式。AB式里的数词有时能重叠构成AABB式,如“三三两两”、“三三五五”、“七七八八”等。数词连用的另一种是两个数词跟其他词语结合,构成四字格词组,而结合方式比较丰富,如“一五一十”、“七上八下”、“三天两头”、“三年五载”、“零七八碎”等。它们很多是凝固而成、结合严紧,成为现代汉语词汇系统中不可缺少的习惯用语或四字格成语。在四个组成单位里面就有两个单位由数词充当,组成对称、对立结构,因此本论文里也特意介绍这种连用的形式。 表2:现代汉语数词连用表示概数所使用的数词考察 次序 连用的数词 例句数量 比例(%) 1 两三 38 17.0 2 一两 36 16.1 3 七八 36 16.1 4 四五 24 10.8 5 五六 23 10.3 6 三四 19 8.5 7 二三 15 6.7 8 六七 9 4.0 9 八九 8 3.6 10 三五 7 3.1 11 一二 3 1.3 12 三两 2 0.9 13 万千 1 0.4 14 四六 1 0.4 15 百万 1 0.4 总数 223 100 考察结果表明,几乎都可以看见两个相邻数词连用的现象,而连用频率最多的是“两三”、“一两”、“七八”、“四五”、“五六”、“三四”、“二三”。连用数词一般都是一个奇数和一个偶数相联系。特殊的情况有“三五”、“五七”、“四六”等不相邻的数词连用。 下面我们将继续研究数词连用方式,包括系数词连用;位数词连用和四字格形式-非连续的数词连用。  系数词连用 在现代汉语系数词系统中,除了“零、半、十”之外,其他系数词都可以跟相邻的系数词连用表示概数,而且通常是小的系数词在前、大的系数词在后,组成AB格式。A和B都是系数词,后面常常带上量词。 两个相邻的系数词连用,一般表示的数量是在两个数目之间或两可,例如: (15)即使鸡有时候在夜间一两点钟就打鸣,反正离天亮也不甚远了。(老舍) 例中“一两点种”可能是“一点”,也可能是“两点”,也可能是“一点到两点中间的某一时点”。 (16)一只桃源小划子上只能装载一二客人。(沈从文) 例中“一二客人”就不能表示“一”和“二”中间的某一数量。因为“客人”是指人的,不能有“一个半”的人。“一二客人”只能理解为“一个客人”或“两个客人”。 (17)再过二三年,我也得跟您一样!(老舍 ) (18)老头子给姑妈作寿去了,得有两三天的耽误呢;姑妈在南苑住。(老舍) (19)大杂院里有七八户人家,多数的都住着一间房。(老舍) 相同的,上述例(17)到例(19)中的“二三年”可能指“一年”或“二年”、“两三天”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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